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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6岁独居女性突然死亡。居委会、土建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17 10:04编辑:bet356官网首页浏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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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46岁独居女性蒋女士突然去世,引发有关她遗事和遗产继承的热议。有网友说他的房子被民政局接管了,也有网友说是被居委会接管了。既然他的房子都在民政局和居委会手里,为什么他们不帮忙处理“遗务”呢?那么网友的质疑是否有道理呢?记者采访了长期负责自愿抚养、继承公证案件的专家。长期负责自愿监护、继承公证案件的上海普陀公证处高级公证员李晨阳解释说,人死后,会留下各种财产。一般来说是的。银行存款和房屋的处置相当困难。您需要提取银行存款。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人民银行中国公布了领取小额遗产的便捷办法。只有身家5万元以下、能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人,即合法的一级继承人,才可以按照这个简单的程序领取银行存款。那么对于姜女士的案件来说,姜女士没有一级继承人,也没有二级法定继承人。那么居委会也不是他的继任者,民政局也不是他的继任者。今后也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民政局作为蒋女士的管理人了。那么民政局就只有权利去银行领取姜女士留下的存款,然后取得法院指定的遗产管理人的判决书,进一步处置姜女士的房产。但这都是一个司法程序,所以对于这样的人死后,或者短时间内需要处理的紧急丧葬事宜,好心人可能仍需要预支该基金。要么是居委会垫款,要么是他的远房亲戚继续垫款,但垫款的资金可以从未来的遗产中扣除。记者问,如果民政局最终是该房产的管理者,那么房子会怎么处理?卖了吗?或者将其留空。李晨阳表示,从司法实践和房产处置来看,存在一个难题。买卖房子的技术处理和程序仍然很困难。因为吉斯女士的名字还在出生证上。在现实生活中,死者必须签署一份销售合同,并由谁代表死者签署。上海民政部门恐怕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因为民法典颁布后,是由国家继承的。这是新事物。不动产的转让和交易也是新的w 以前没有经历过的现象。由于国家是世袭的,所以只有继承完成后才能出售。这是传统观念。但现在《民法典》赋予了遗产管理人管理遗产的责任和权力。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从未发生过。我们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这类中介机构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现象和交易方式。甚至民政局将来都会得到房产管理人的判决书,这将是未来处理房产的一种非常开创性的方式。 编辑:潘瑶瑶 编辑:史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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